北京市 房地 产 经纪 合同
委托人( 甲方 ):
经纪 人( 乙方 ):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 甲方 委托 乙方 , 乙方 接受 甲方 委托从事 房地 产 经纪 事项达成一致,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 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 提供:1. 经纪 机构“资质证书”;2. 经纪 人岗位“资格证”;3. 经纪 人身份证;4.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