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 物业 管理 合同
甲方( 委托 方): 业主 管理 委员会
乙方(受 委托 方): 物业 管理 公司
为加强 小区(大厦)的 物业 管理 ,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
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
市 物业 管理 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 管理 内容
1.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范围内的 物业
委托 给乙方实行统一 管理 ,综合服务。
2. 管理 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 物业 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