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 重要指示和李克强
总理批示精神,深入落实 3 月 31 日全国 安全生产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通过开展煤矿事故 警示教育 活动,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
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
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切实提升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理念,增强严格履行 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 意识,达到“一矿
出事故、万矿受教育”效果。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关于
开展煤矿事故 警示教育 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开展“ 以案促改 ”
一、活动目的
积极主动的提高职工对事故的重视度,从根源上解决影响矿井
安全生产 的思想和个人认识问题,规范安全事故分析与管理,用事故
案例教育人、警示人、提升人,宣传、引领、示范和推动事故警示教
育活动进一步深入,从而有效抑制零打碎敲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
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三、活动时间
2022 年 4 月 20 日-2022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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