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党支部基本工作标准
示范党 支部 基本工作标准(车间)
类
别
项点
工作基本标准及要求
支部 班子健全
1.车间党 支部 (总支)一般应设立委员会,由 3 至 7 人组成;一般设 党 支部 书记 、副书记以
及组织、宣传、纪检、群工(青年)等 支部 委员。
2.符合条件的车间主任、副主任一般应进入支委会;车间主任担任党 支部 副书记,实行交
叉任职; 支部 委员应具有 1 年及以上党龄。
3. 支部 委员清楚自己党内职务,熟悉支委分工责任和 党建工作 量化任务;对班组党 支部 实
行 100%覆盖包保。
选优配强书记
1.党 支部 (总支)书记熟悉 支部 基本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知识和党建基本业
务、当前重点工作、管内困难党员和重点人头。
2.按规定参加路局专职 党 支部 书记 培训,取得不少于 40 个培训学时。
支
部
班
子
强
1.党 支部 委员会由党员大会 选举 产生,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进行 换届 选举 。
2.新成立的党 支部 ,待条件成熟后(一般不超过 1 年)由党员大会 选举 产生。
3.因故需要提前或延期进行 换届 选举 的须经上一级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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