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篇)局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汇编
单汇编(6 篇)
局党组 领导班子 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自治区委、市委、县委及县纪委关于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 党风廉政建设 与反腐
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 年度工
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局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 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汇报不少于
1 次(全年不少于 4 次),及时解决 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中存在
的 突出问题 ,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保障。
3.抓好党组责任分解,明确 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的职责
和任务分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
党组成员签订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
下属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4.成立局 党风廉政建设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
任组长,组织召开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研究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工作,并督促股室和下属单位
认真履行职责。
5.组织和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 党风廉政建设 工
作,积极开展向社会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开展反腐
倡廉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对 党风廉政建设 的满意度。
6.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 主体责任 的
情况不少于 1 次。
(二)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
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
风和腐败问题。
8.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
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9.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
懂、懒、散、推、施等“为政不为”和吃、拿、卡、要等“为
政不”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 作风建设
10.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严
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1.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 突出问题 ,认真解决群
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
为。
12.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组织开展机关专项治理,积
极推进机关 作风建设 ,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
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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