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租赁合同(1)
房屋 坐落
区 街 胡同 号
房间使用面积 平方米
房 屋
状 况
装修设备另附保管单
月 租金
元 角 分 起租日期 年 月 日
附 记
房管所(以下简称 出租方 )管理的上列 房屋 租给
商店(以下简称 承租 方)使用,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1.本租约为乙方取得 承租 房屋 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房
屋法律、政策、法令的义务。
2. 房屋 租金 数额,由 出租方 根据本市现行 租金 标准核定。因 房屋 条件或 租金
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 租金 , 承租 方应于当月15日前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