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 拆迁 房屋 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 甲方 ;
拆迁 户(单位), 市(县) 区(镇) 街(路)
号房主(代表人) ,以下简称 乙方 。
根据 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 拆迁 房屋 主管机关
批准, 拆迁 乙方 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 拆迁 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 乙方 在 甲方 用地范围内共有 结构的住房 幢
间,共 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 房屋 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
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 房屋 按 拆除 房屋 的建筑面准〉,全部交给
甲方 拆除 ( 乙方 自行 拆除 的, 甲方 应付给 乙方 拆除 费)。 甲方 负责于 年
月 日以前为 乙方 安排住房( 拆除 单位的公用 房屋 ,一般由 甲方 拨给相应的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