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案件办理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一、 考核 方式。
(一)主要数据以 录入 警综平台及纸质卷宗数据为准。
(二)办案区“四个一律”是否符合要求。
(三)年终按照采集信息(指纹数据、DNA 数据)和案
件破获的数据进行 考核 。
二、 考核 期限
考核 期限为每月一次。
三、 考核 项目
一、利用警综平台 办理 行政治安 案件 情况 考核 记分标准
(50 分)
1、本月 办理 的行政治安 案件 流程信息 录入 警综平台比
例达到 100%的,严格按照警综平台要求流转 案件 的,得满
分 15 分,其中受案满分为 10 分、结案满分为 5 分。
请受案决定书是否审批结束;结案的行政治安 案件 是否审批
结束;呈请报告和法律文书制作是否完善、法律条款是否应
用得当。
(二) 案件 网上 办理 及时性情况 考核 记分标准(25 分)
1、对于作为行政 案件 受理的警情,在接警后 24 小时内
完成呈请接受行政 案件 报告网上审批比例达到 100%的,得
满分 10 分。
2、对于在 办理 案件 期限内 办理 的行政治安 案件 ,在受
理 案件 后 30 天内或因 案件 侦查需要延长 30 天完成的 案件 比
例达到 100%的,得满分 15 分, 录入 超期限办案一起扣 0.5
分。
每月抓获的违法行为人人员资料信息全部采集、 案件 信
息(程序完善、信息完整、法律文书齐全) 录入 警综平台的,
得满分 10 分, 录入 人员信息资料、 案件 信息每缺一项扣 0.1
分。
抓获的违法行为人数为采取行政拘留、罚款、社区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等措施的人员合计数为准,实际 录入 的抓获违
法行为人数,以在警综平台中进行了详细 录入 了信息的人员
资料数及是否严格按照办案区“四个一律”的流程审查犯罪
嫌疑人为准。
二、利用警综平台 办理 刑事 案件 情况 考核 记分标准(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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