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XX县重点工作督查联动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 XX 县重点工作督查联动机制的通知
为深入 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
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根据《中共湛
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湛江市重点工作督查联动
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有力克服和
防止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保持政令畅通,更好地推进
县委 、 县政 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现就建立 XX
县督查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机制适用于各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
事处),县直副科以上单位,驻 X 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国
有控股企业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事项经办负责
人。二、本机制所称重点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
委市政府重要 工作安排 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涉及 XX 事项;
(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下达
的约束性指标硬任务,接受上级机关考核(通报)事项,国
家及省市挂牌督办事项;
(三) 县委 、 县政 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 县委 、
县政 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
督办。
(一)下达督办函。对推进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
单位,经 县委 或 县政 府领导同意,以 县委 办公室或 县政 府办
公室名义向责任单位及其主要领导下达督办函,抄送县纪委
监委、 县委 组织部。督办函应载明责令整改事项、整改时限、
整改目标等,明确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
案,部署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单位收到督办函后应按要求定
期向 县委 办公室或 县政 府办公室反馈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完
毕。
县委 或 县政 府领导召集,县纪委监委、 县委 组织部有关领导
参加。由 县委 办公室、 县政 府办公室收集相关情况,提出约
谈初步意见,报请 县委 或 县政 府领导对责任单位实施约谈。
必要时,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 县委 常委会会
议、 县政 府常务会议上作出检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约谈
前要亲自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治期限作出承诺,并在约谈时
提交书面报告。责任单位被约谈后应按要求定期向 县委 办公
室、 县政 府办公室反馈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完毕。
(三)挂牌督办。对进度严重滞后,经多次督办或联席
约谈后整改成效仍不明显的,经 县委 或 县政 府主要领导同意
后,向责任单位发出立项挂牌督办通知书,列明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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