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 建设第一责
任人职责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
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 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发出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 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 法治 国的部署要
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 法治 建设第一责任人
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
责人。
第三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 建设第一责任人
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 法治 国有机统
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
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 法治 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
同推进, 法治 国家、 法治 政府、 法治 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
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
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四条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 法治 建设第一责任人,
应当切实履行依 法治 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
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 法治 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
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
治思维和 法治 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
定,对 法治 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
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
入 法治 化轨道。
第五条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 法治 建设中应当履行以
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 法治 建设中的领导核
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 工作汇报 ,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
题,将 法治 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 工作计划 ,与
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坚持全面 从严治党 、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
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
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
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 领导班子 其他成员和下级
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
体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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