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 投资 企业 土地 使用 合同
(划拨 土地 使用权 合同 )
第一条 本 合同 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土地 管理
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以下简称 乙方 ),法定地址 ;邮政
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 外商 投资 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 合同 。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 乙方 使用的国有 土地 位于 ,面积
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 合同 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
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