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专业版
聘用 合同 是事业 单位 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了解
和认识 聘用 合同 的特征,作为管理人员可以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 聘用 合同 这一
形式,推进我国事业 单位 用人制度的改革;作为事业 单位 和其受聘人员,可以
更好地运用这一形式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聘用 合同 作为一种 合同 形式,具有一般 合同 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
以下方面:
1. 聘用 合同 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
为。 聘用 合同 与一般 合同 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 单位 和拟 聘用 人员双方意
2. 聘用 合同 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
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 单位 是用人的一方,但不
等于 单位 的法律地位高于 聘用 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 合同 又不同于一般 合同 ,根据 合同 法 的规定, 合同 是平等主体的自
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
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聘用 合同 是 单位 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
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 聘用 合同 与调整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 合同 有重要区别。
劳动 合同 是一种确立身份关系的协议,西方国家称之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确
立雇佣关系的契约。在我国对 劳动 合同 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 劳动 合同
是 单位 与 劳动 者确立 劳动 关系的协议。这里所称的 单位 包括企业、事业 单位 、
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狭义的 劳动 合同 仅指目前适用于企业的 劳动 合同 。 聘用
合同 具有广义 劳动 合同 的法律特征,是广义 劳动 合同 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表
现为以下方面:
1、 聘用 合同 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 单位 ,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
特征是 劳动 法 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 单位 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
通过 聘用 劳动 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劳动
者通过订立 合同 ,提供一定的 劳动 ,从而获取 劳动 报酬。因此, 聘用 合同 双方
2. 聘用 合同 双方当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 聘用 合同 订立后,作为劳
动者一方通过签订 聘用 合同 协议,成为该用人 单位 的一名职工,承担用人 单位
按 合同 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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