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结(20221209)
部以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指导,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切实
加强民族宗教法制建设,以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为原则,
全面推行 行政 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
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现将 2022 年的依法 行政 工作总结 如下:
一、全面推行 行政 执法公示制XX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每月在黑龙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主动公开 行政 许可和行
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公开
X 个权责清单(X 个 行政 许可、X 个 行政 确认), 行政 处罚
“四张清单”包含不予 行政 处罚事项清单、从轻 行政 处罚事项
清单、减轻 行政 处罚事项清单、 和不予实施 行政 强制措施事
项清单四项。目前统战部制定了不予 行政 处罚事项清单,管理
领域涉及民族 X 项、宗教 X 项,
己于 X 月份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同时在微信信公众号进行
了公示,制作了条幅进行宣传。确保“四张清单”在助力我
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
用。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为进一步创新宗教活动场所、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店监管
方式,提高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黑龙江省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呼玛
XX县
结合本地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宗教活动场所
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店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指
引》和《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店实施随机
抽查工作指引》。依法对被抽查检查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
写检查记录表,及时录入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在填写检
查情况记录表后 X 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
果。坚持规范透明,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和清真
食品生产经营店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的监管工作机制。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护 行政 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 行政 执法工作 程序化、 规
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 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 行政 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结合XX县工作实际,制定了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针对 执法工作 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XX县委统战部
(民宗局)现有局长一名、工作人员一名, 负责全县民族宗教
工作,一直没有配备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自推行电子执法
证以来,黑龙江省 行政 执法的 APP 一直提示被锁定,无法使用
电子执法证,其中一人输入身份证提示无证号。XX县委统战部
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民族宗教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地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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