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严防“灯下黑”警示教育个人剖析材料
示教育 工作方案 (社纪办〔2022〕24 号)要求,我深入学习
全县 纪检监察 系统深化 以案促改 严防“灯下黑” 警示教育 大
会精神,逐项对照“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对自身在
思想认识、岗位风险、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
自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现将我本人的剖析检
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禁令个人检查情况
本人不存在违规办案、以案谋私;不存在跑风漏气、串
通包庇;不存在插手工程、干预人事;不存在违规经商、非
法牟利;不存在颐指气使、恣意乱为。
二、存在问题
(一)在主动学习、理论指导业务上还有差距。在政治
理论和巡察业务知识学习上,对自己要求不够严,过多依赖
组内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主动性有待提高,学习不系统、不
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特别是学以致用上,理论武装
头脑、指导业务工作上还有待提高。
(二)工作中结合实际、落在实处上还有差距。一是工
作结合实际不够,统筹协调能力不够强。对单位具体业务工
作了解浮在面上,未深入详细知晓,筹划工作经常沿用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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