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推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2023年)实施方案
(2021-2023 年)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 园区 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3 号),推进我市产业园
区提质增效 高质量发展 ,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产业园
区(以下简称 园区 )指我市 15 家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
有明确地域界限,以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国家级和省级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以及省级工业集中区。
明确 园区 发展目标
到 2023 年,力争全市 园区 技工贸总收入超过 2000 亿元,
规模工业增加值超过 250 亿元, 园区 规模工业增加值占比达 70%
以上, 园区 发展实现“三提升”,即 园区 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
每个 园区 设立 1-2 个业特色明显、带动能力显著的专业化 园区 ,
全市 园区 主、特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 园区 技工贸总收入比重达 70
%以上; 园区 发展质量得到提升,探索建立 园区 “亩均论英雄”
机制,全市 园区 单位面积总产值和税收产出强度年均提高 20%、
15%以上,达到 80 万元/亩和 6.5 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
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
平; 园区 排名得到提升,对照省产业 园区 综合评价体系、省产业
园区 高质量发展 奖励标准、省亩均效益评价体系等指标标准,争
先创优,以创带建,力争 2-3 家 园区 跻身全省前 50 位。
激发 园区 内部活力
(一)强化 园区 主责主业。重新界定 园区 职能,推动 园区 聚
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双招双引”、服务企业等
主责主业。积极稳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除受托管理乡镇(街
道)的 园区 外,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 、 市场监管 、治安维稳、道
路管网、绿化保洁等公共事务由当地政府统一实施或由上一级政
府派驻机构承担。
(二)配强 园区 干部队伍。党政事业单位干部因工作需要调
入 园区 工作的,原有身份不变。鼓励熟悉工业经济、规划建设的
专业人才到 园区 工作,畅通 园区 工作人员交流使用和提拔任用渠
道,对紧缺的专业性特别强的岗位人选,可以按政策规定通过竞
争性方式选配或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允许 园区 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
制等多种分配方式, 园区 工作人员年度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同
级别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 1.5 倍。在此基础上,实行年终绩效奖。
年终绩效奖与省、市 园区 综合评价结果挂钩,即按 园区 当年在省、
市 园区 综合评价中的排名顺序分别计 15 分至 1 分不等,省、市
排名综合计分后,总分排名 1 至 4 位的 园区 ,人均年终绩效奖金
可按当地人均年终绩效奖金平均水平的 3 倍核定,排名 5 至 9 位
的 园区 按 2 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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