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平安 保险 合同
第一章 保险 合同 构成
第一条 大学生平安 保险 合同 (以下简犯法 保险 合同 )由 保险 单及其所载条款。
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 合同 有关的 投保 单,被 保险 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吸其
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 对象及 投保 手续
第二条 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 在册 研究生、本科生、专
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 在册 学生,身体健康者
均可作为被 保险 人参加本 保险
第三条 投保 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 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办理 投保 手续。
第三章 保险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