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 场地 租赁 保证 金 合同
(试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 的《北京市市场 场地 租赁 合同 》(简
称《 租赁 合同 》)中 保证 金 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 金 的管理
保证 金 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 乙方 保证 金
本文关键词: 保证金 场地租赁 保证 合同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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