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加工协议
委托 加工 协议
甲方 :
乙方 :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 甲方 委托 乙方 加工 生产 [ ]
系列 产品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产品 品名:
2、 产品 规格为:
3、如增加 产品 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 甲方 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 乙方 提供次月 订单 ,
明确 订单 的数量和供货时间, 乙方 如有异议,应在接 订单 后 1 日内书面提出,
否则,视为同意。
2、 乙方 按确认的 订单 提供 产品 , 甲方 可视具体情况对 订单 进行相应的调整,调
整计划提前 5 天通知 乙方 ,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 25%,若超过 25%,
双方另行协商。
3、 乙方 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 甲方 订单 的要求。
1、 乙方 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 产品 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
标准。
2、 加工 产品 包装上标注 乙方 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 乙方 系受 甲方 委托生产,附
“ ”商标使用授权书。
3、 产品 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
定属 乙方 制造引起的,除由 乙方 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 产品 (需双方清点数量)
的责任外, 乙方 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 产品 总值的 30%以实物形式( 加工 产品 )
补偿给 甲方 ;
4、 乙方 交付的 产品 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 甲方 利益受损时,经双
方鉴定或经 公证 单位鉴定属 乙方 责任的, 乙方 应负 甲方 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 1) 加工 产品 的投诉赔偿问题, 甲方 在预先征得 乙方 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
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 乙方 负担赔偿,赔款在 加工 费
中扣除;当 乙方 对 甲方 处理有异议的, 甲方 可委托 乙方 协助 甲方 处理;
( 2)在 甲方 有要求时, 乙方 可协助 甲方 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
(即 甲方 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 乙方 负责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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