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管员考核办法
协管员 考核 办法
(一) 劳动 保障监察协管员的 考核 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全
面科学、注重实绩;奖惩挂钩、激励为主,日常 考核 和年终 考核 相结
合的原则。
(二) 劳动 保障监察协管员的 考核 工作 由 劳动 保障监察大队及中
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 考核 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 工作 实
绩 考核 为重点。
1、德:主要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决
议,遵守社会公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维护班子团结
等情况。
2、能:主要指业务知识和 工作 能力。侧重从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
作业务、协调管理、开拓创新能力等方面 考核 。
3、勤:主要指 工作 态度和敬业精神。侧重从出勤情况和 工作 表现
两个方面 考核 。
4、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
献。
5、廉:主要指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
规章制度 等情况。
(四) 考核 的标准以被考评者所承担的年度 工作 目标任务为基本
依据。具体分为业务学习、 工作 纪律、信息采集、协助办案和廉政建
设等 5 个方面。 考核 总分为 100 分。 考核 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
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被 考核 对象总
数的 20%以内。具体标准:
1、优秀: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均表现突出,遵纪守法,
模范执行上级 劳动 保障部门的会议决议,依法开展对用人单位执行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监督,熟悉业务,服务热情,能较好完成本
2、合格: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较好。遵纪守法、执
行上级 劳动 保障部门的会议决议,依法开展对用人单位执行 劳动 保障
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监督,熟悉业务,服务热情,能较好完成本职 工作 ,
得到用人单位和 劳动 者的基本满意。
3、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
本完成本职 工作 ,但 工作 主动性、积极性不够,群众观念、服务意识
不强, 工作 标准、 工作 质量、 工作 效率不高,用人单位和 劳动 者评价
一般。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较差或政治业务素
质较差, 工作 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本职 工作 ,不遵章办事,违法违
纪,在 工作 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用人单位和 劳动 者的投诉并查实。
(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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